通知公告

关于转发《2023年度长春市 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浏览:时间:2023-07-06

学校有关部门:

现将长春市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度长春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部门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组织教师申报,严格遵守申报时间。

一、课题立项及经费资助

1. 25个指南课题,每个课题原则上只立一项。此外,还围绕长春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其他现实问题,确立一定数量的自选课题(题目自拟),具体立项数量视实际情况而定。

2.对所有课题指南项目进行资助,待课题研究任务完成后,由社科规划办将课题资助经费一次性拨付给课题承担单位的科研管理部门,每个立项课题的资助金额待结项后确定。

3. 对自选课题,经市社科规划办审议后,符合要求的,纳入本年度全市哲学社科研究规划,经费自筹。

二、申报要求

1、课题申报者必须要具备副高以上职称或相当于副高以上职称,否则需要提供由两名副高以上职称人员出具的书面推荐意见。

2、正在承担2022年度长春市社科规划办课题的负责人,需同时上交2022年度课题结项材料,否则不得申报。

3、每个申请者只能选择1个课题进行申报。申报书填写的具体要求请见附后《项目申请书》中的“填写说明”。

三、申报截止日期:2022年7月14日。

四、申报材料:纸质材料一式2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申请书》第四项单位审核意见及日期不要做任何改动。电子版材料(必须为WORD版)每个单位一个大文件夹,以单位名称命名;内含申报书以申报人姓名命名即可,各部门需交电子版汇总表。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邮箱:993323224@qq.com

五、成果形式及研究期限:所有立项课题的最终成果以研究报告为主,(结项请参考“结项须知”)需要在1年完成(自同意立项之日起计算),不得延期,有在研未结题的不允许申报。

联系人:王伟 电话:86908063

附件:通知、申报书、汇总表、推荐书、结项须知

科 研 处

2023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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