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转发《关于启动2023年度吉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浏览:时间:2023-08-29

学校各部门:

现将吉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关于启动2023年度吉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部门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组织教师申报,严格遵守申报时间。

一、项目类别

2023年度省民委课题类别分为3类,分别是:重大课题、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其中重大课题每项提供1万元的资助经费,重点课题每项提供0.5万元的资助经费,一般课题自筹经费。

二、选题范围

本年度课题设以下选题,选题只规定大的研究范围和方向,申请人可根据研究专长和学术积累,结合时空条件和研究视角,选择适当切入点拟定题目。题目和研究内容必须紧扣给定选题,不支持在给定选题范围以外拟定新的题目以及非民族领域研究题目。

1.中国特色民族理论体系建设研究

2.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研究

3.中华民族共同体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理论研究

4.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践(学科建设、宣传、教育)研究

5.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关系研究

6.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和民族事务治理现代化研究

7.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机构和力量建设研究

8.新时代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建设研究

9.新时代民族教育与人才培养研究

10.新时代深入推进兴边富民行动研究

11.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理论与实践研究

12.创新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研究

13.少数民族古籍、文物、文献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研究

14.中国式现代化与民族地区共同富裕研究

15.吉林省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研究

16.吉林省城市民族工作与互嵌式社会结构研究

17.吉林省民族地区乡村振兴问题研究项目申报资格

三、申报条件

课题类别和等级,依据立项评审结果确定,不需申报人选择。

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本年度其他省民委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可参加两个课题的申请;未能如期完成历年省民委课题的人员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

已立项国家级课题、省社科规划课题等省部级课题、省内各厅局级课题的,禁止以相同题目或相近题目申报省民委课题。

四、研究时限

本年度课题的完成时限统一为2024年5月10日,不能在此时限内完成预期研究任务的请勿申报。立项后逾期完成者将被列入黑名单,追回所拨经费,禁止申报省民委课题,同时连同所在单位作通报处理。

五、申报材料及申报要求

课题负责人填写《申请书》《申报活页》《汇总表》电子版打包后发送至邮箱993323224@qq.com,命名格式为“姓名+申请书”“姓名+活页”“汇总表”。同时将《申请书》(一式三份,A4纸张正反面打印)、《申报活页》(一式三份,A4纸张正反面打印)和《汇总表》(一式一份,A4纸张单面打印)报送至科研处。截止日期:9月11日。

联系人:王伟 QQ:993323224 电话:13341481999

附件:《关于启动2023年度吉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科 研 处

2023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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