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
按照吉林省社科办《关于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校将开展年度项目清理工作。
一、清理对象为2020年度立项逾期未完成的项目。
二、清理结项时间截止至2023年11月30日。
三、各部门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抓紧开展本部门的在研项目自查清理工作,并通知到所有清理项目负责人。凡属于清理范围内的在研项目,必须在上述截止期内将结项材料报送至科研处办理结项。
四、本次清理的在研项目逾期不办理结项者将按照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终止研究处理,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省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五、按照《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追缴终止研究项目的剩余经费。
联系人:王伟:86908063 13341481999 QQ:993323224
科研处
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