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转发《2020年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公告》的通知

作者:浏览:时间:2020-09-16

学校有关部门:

  现将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2020年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公告》转发给你们,请各部门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组织教师申报。

  一、项目宗旨

  中华学术外译项目主要资助代表中国学术水准、体现中华文化精髓、反映中国学术前沿的学术精品,以外文形式在国外权威出版机构出版并进入国外主流发行传播渠道,旨在发挥国家社科基金的示范引导作用,深化中外学术交流和对话,进一步扩大中国学术的国际影响力,提升国际学术话语权,让世界了解“哲学社会科学中的中国”。

  二、资助范围

  1.中华学术外译项目主要资助我国现当代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近现代以来的名家经典以及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优秀成果的翻译出版。

  2.申报成果选题应来自我办发布的推荐选题目录(附件4)。未列入推荐选题目录的从严把握,一般不予受理。一般性通俗读物、文学作品等非学术性成果不予受理。

  3.已立项的中华学术外译项目成果、在国外已出版的成果以及受到“中国图书对外推广计划”“经典中国国际出版工程”“中国文化著作对外翻译出版工程”“丝路书香工程”“图书版权输出奖励计划”等项目资助的成果不能申请。同一成果以未受到上述项目资助的其他文版翻译出版可以申请。

  三、项目类别与资助额度

  1.学术著作类外译项目分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重点项目主要资助国家级优秀出版成果和名家名社名品。申请人根据选题和组织方案切合实际地提出项目申请类别。申请重点项目未达到立项要求、但达到一般项目标准的可立为一般项目。

  2.项目资助经费由联合申报主体根据实际需要提出申请,全国社科工作办在综合考虑项目组织方案并参考评审专家建议的基础上审核确定。

  四、申报程序

  1.申请学术著作类项目,申请人应先与出版责任单位取得联系。确定申请人后,双方就外译事务的各项分工协商达成一致,并自行签订《中华学术外译项目分工合同》。

  2.申请者登陆全国社科工作办网站下载《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请书》(附件1)和《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附件2),用计算机填写。

  五、申报时间

  1.2020年10月28日下班前。纸制版材料包括:申报书(一式7份,含1份原件、6份复印件,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汇总表及其他申请材料。

  2.其他其他申请材料包括:

  (1)学术著作类成果,必须提供所翻译原著、翻译样章各5份(样章须为书目及核心章节且以中文计不少于1.5万字),《中华学术外译项目分工合同》、与国外学术出版机构签订的出版合同或出版意向证明、国外出版机构法律证明文件、原著著作权人对该文版的授权证明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也可附上反映原著学术水平及其影响的相关材料。

  (2)期刊类成果,应提供近一年内出版的样刊一式5份,期刊出版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反映本期刊学术水平及其社会影响的相关材料;编委会成员名单及工作单位(国际编委含国籍)。其中,证明学术水平和社会影响的材料,必须含期刊所在学科国家级学会的证明,以及相关权威学术期刊评价平台纳入证明或影响因子评估证明。

   联系人:王  伟  86908063  13341481999  QQ:993323224

   




                                   科  研  处

                                  2020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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