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部门:
现将吉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上半年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转发给大家,请按通知要求认真开展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工作。
一、 结题验收范围及标准
项目合同号年份为2021、2022、2023年度的,以及曾提出延期申请且经省教育厅科研与研究生教育处审批通过的其他年度的项目,主要包括:科学技术项目、社会科学项目、产业化培育项目、就业专项。
参加结题验收项目须达到《吉林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参考指标》(附件1)要求。自2024年6月起,已立项省教育厅项目原则上均按照此验收参考指标执行。
二、结题验收工作安排
1.结题验收工作采取答辩评审的方式进行(预计 7 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鼓励一般项目及优秀青年项目优先选择“免答辩”。
2.未通过本次验收的项目,应针对存在的问题做出相应改进,整改完成后参加下次结题验收工作。
三、工作要求
1.2024 年起,结项采取线上申报方式,请项目负责人登录网址:https://jlky.yuntu.cn/,按照要求上传《成果验收报告》(含《经费决算表》《学校审核意见》,附件 2)、《项目合同书》、《重大事项变更表》(如有需要)、项目产出成果及相关佐证材料,高校科研管理部门线上审核。
2.各部门在6 月27日前将《2024年申请教育厅结题验收项目汇总表》(附件 3)电子版发送至993323224@qq.com 邮箱,其中附件 2 表中“团队成员”需和立项合同书、成果验收报告书成果主要完成者名单保持一致。
联系人:王伟 13341481999
附件:《文件、验收指标、成果分类认定表、验收书、汇总表》
科研处
202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