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转发《关于做好2023年度吉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浏览:时间:2022-06-21

学校各部门:

现将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吉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部门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组织教师申报,严格遵守申报时间。

一、项目申报类别

申报项目包括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产业化培育项目和专题研究项目四类(2023年度设师德师风专项,按照本通知要求申报;就业、思政专项的申报工作根据省教育厅有关部门通知要求开展;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专项,按照省教育厅组 织的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工作要求开展。)。

二、项目申请人员

1.2023 年度省教育厅科研项目面向吉林省区域内高校在职教师和研究人员,申请人一般应在45周岁以下。省教育厅将重点支持已获得博士学位且具备相应科研团队支撑的中青年教师和研究人员。师德师风专题项目申请人除应满足一般申请条件外,原则上应是吉林省师德师风教育基地和研究基地专职人员, 申报项目时要经基地同意并推荐,同时报送由基地出具的知情同意书,否则不予受理。

2.申请者作为项目负责人限报1项。

3.作为项目负责人以往各年度已在省教育厅立项且尚未结题者(含验收未通过),不得申报 2023 年度省教育厅科研项目。

4.按照《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有关精神,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在研“省级科研专项”项目达到2项及以上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2023 年度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省级科研专项”是指通过省级财政安排资金(含省级财政统筹使用中央财政资金安排),由省直相关部门组织实施的各类省级科技(社科)计划(专项、基金等),采取公开竞争方式择优立项的科研项目。

5.项目负责人应符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遵守科技伦理规范,有良好的科研信用记录,在科研诚信禁止申报处罚期内的人员及因主观或人为因素终止、撤销项目的,不能申报2023年度吉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项目内容不允许违背国家和吉林省关于科技伦理治理的有关要求,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项目,须经本单位伦理委员会审查合格后方可申报(需提供本单位医学伦理委员会出具的审查合格证明)。由于课题申报方式

为线上系统申报,评审过程涉及通讯评议,涉密项目请不要申报。

三、申报程序及时间要求

1.项目申请人注册并登陆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系统(网址:http://124.235.216.242:18080/eduxm)填报项目申报信息,由科研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生成项目申请书电子版。

2.请各部门申报的老师于7月27日前结束网报,科研处审核通过汇总后将统一上报。

3. 各部门统一汇总“项目申请书PDF版和汇总表电子版”材料,每个部门一个大文件夹,以单位名称命名;下设 “科学技术研究”“社会科学研究”“产业化培育”“师德师风专项”四个文件夹,内含申报书及汇总表。“项目申请书”为科研处审核通过后下载的PDF以申报人姓名命名即可。项目申请书和汇总表请于8月1日前发送至邮箱:993323224@qq.com。

联系人:王伟 QQ:993323224 电话:13341481999

附件:《关于做好2023年度吉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

科 研 处

2022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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