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转发吉林省社科基金《“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推动吉林全面振兴”研究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浏览:时间:2024-10-22

学校有关部门:

现将吉林省社科规划办公室《“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推动吉林全面振兴”研究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部门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组织教师申报。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原则上应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正处级以上(含)领导职务,近五年内主持或完成过国家级科研项目或省部级重点以上项目,年龄不超过65周岁。

(二)申报限项条件

申报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只能申请1个项目,不得重复申报,课题组成员不限。本次专项项目不限制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申报,但在研的吉林省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其他限项条件参照2024年度吉林省社科基金项目申报限定有关规定执行。

二、选题要求

申报人需要根据申报通知中所列的重点研究方向(详见附件1)确定具体的项目选题进行申报,申报人可对研究方向进行适当调整,但不得完全改变研究内容,申报项目题目必须与重点研究方向基本一致。

三、申报程序及日期

填报《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专项项目申报汇总表》《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书(2024年1月版)》《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活页(2024年1月版)》,其中《申报书》一式3份、《申报活页》一式6份。《申请书》《申报活页》须用计算机填写、统一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并于2024年12月3日前报至科研处,电子版发送电子邮箱:993323224@qq.com

联系人:王 伟 电话:86908063

附件:关于做好吉林省社科基金“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推动吉林全面振兴”研究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科 研 处

2024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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