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第八届长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浏览:时间:2018-03-29

学校各部门:

长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是长春市社会科学领域的最高奖励。根据长春市人大2012年4月修订的《长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条例》的有关规定,经长春市人民政府批准,第八届长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工作于2018年举行,现将我校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资格

凡于2016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期间形成的、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专著、编著、译著、教材、工具书、科普通俗读物、古籍整理出版物、研究资料、地方志书、论文、调查研究报告、咨询报告、咨询方案、论证报告、音像制品及电子出版物,均可申报参评。

(一)本市社会科学研究和教学单位、学术团体、政策研究单位、其它工作部门的集体和个人在规定期间内公开出版或者发表的研究成果;

(二)省直机关、驻长部队和军事院校及国家、省驻本市的社会科学研究和教学单位、学术团体、其它工作部门及其他非本市作者在规定期间内公开出版或者发表的,研究长春历史和现实问题的成果;

(三)在规定期间内被市级以上领导肯定性签批的研究成果;

(四)党组织关系曾经由长春市有关部门管理的在长大专院校、企业的集体和个人在规定期间内公开出版或者发表的研究成果。

二、申报材料

申报者需填写并上交申报表1份,同时提交成果和成果复印件。其中专著提交原件2部;论文复印件要求如下:①杂志:杂志封面、封底、目录1份,正文复印件2份;②报纸:标明时间的报纸报头、论文所在版面刊头复印件1份,正文复印件2份。论文正文复印件要求隐去姓名、作者单位、作者简介等一切可以体现作者信息的字样;咨询成果类提交成果原件3份;音像制品及电子出版物提供原件2套。上述成果在申报的同时须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

三、其它事宜

1.请各部门汇总后于4月12日下班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报送纸质材料的同时将电子版申报书(附件1或附件2)、汇总登记表(附件4)及参评成果简况一览表(附件5)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邮箱,邮件命名格式:XX学院-姓名-第八届市社科评奖。

2.纸质版申报书、复印件均用A4纸打印,左侧装订。申报者需将所有材料装入档案袋,并将填好的材料清单(附件3)粘贴在档案袋上。汇总登记表(附件4)、参评成果简况一览表(附件5)只需交电子版。

3.资料查询及下载:长春社科网www.ccsass.net.cn

4.联系人:任利民 联系电话:86908063  邮箱:250606646@qq.com

 

 

 

附件:第八届市社科评奖申报相关附件

 

科研处

2018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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