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转发《2025年国家社科基金冷门绝学研究专项申报公告》的通知

作者:浏览:时间:2025-09-26

学校各部门:

现将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2025年国家社科基金冷门绝学研究专项申报公告》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部门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组织教师申报,严格遵守申报时间。

一、资助领域

重点支持对国家发展、文明传承、文化安全具有重要意义或填补空白价值的学科领域。主要包括:语言文字与历史研究(重点支持满文、突厥文、西夏文),古文字与出土简牍文献整理和研究,重要历史文化典籍版本收集与整理研究,古代丝绸之路和海上丝绸之路历史遗存保护研究,石窟寺保护研究,重要历史文化遗址保护研究,传统村落、历史街区、古老建筑保护研究,边疆民族地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研究,方言与地域文化研究等。

二、资助类别与强度

冷门绝学研究专项分为学术团队项目和学者个人项目两个类别,申请人可自行选择其一申报。学术团队项目参照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标准,一般每项资助60-80万元;学者个人项目参照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标准,一般每项资助35万元。

三、申报条件

1.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遵守国家社科基金有关管理规定;能够独立开展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

2.申请学术团队项目还应具备以下条件:(1)首席专家应当具有正高级职称、较高学术造诣和较大学术影响力;(2)具有在长期合作基础上形成的稳定研究队伍,包括首席专家1人,研究骨干3-5人;(3)团队成员应当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具备承担冷门绝学课题或从事其他相关基础研究的学术水平和开展创新研究的能力,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较为合理;(4)研究团队相对稳定,有足够的时间精力投入课题研究。

3.申请人可结合自身科研优势,把握研究重点,自拟选题进行申报。申请人须为课题的实际负责人。

4.申请人须提交300字以内的《选题说明》,简洁明了地说明所要研究和解决的问题。

5.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的,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或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不得以与已经出版成果内容相同或相近的研究成果申请本研究专项。

6.凡主持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和其他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的学者,不能作为课题负责人申请本研究专项中的学术团队项目;凡主持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学者,不能作为课题负责人申请本研究专项中的学者个人项目。

四、申报程序及时间要求

1.网络申报系统于10月25日零时至10月31日17时开放,在此期间申请人可在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 以实名信息注册账号后登录系统,并按规定要求填写申报信息(已有账号者无需再次注册)。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2.请于10月31日前提交纸件申请书一式3份至科研处。上传系统的申请书及纸件申请书所有签名、审批意见及盖章需填写完整。

联系人:王伟 QQ:993323224 电话:86908063

附件:2025年国家社科基金冷门绝学研究专项申报公告

科研处

2025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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