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发布教社科厅函〔2025〕12号文件要求,现对我校推荐的申报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候选成果进行公示。公示的内容主要包括成果名称、申报者情况、申报奖项类别等。公示期为2025年11月3日-2025年11月7日。公示期内,任何人对成果、完成人和完成单位持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实名向科研处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提出异议的个人必须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凡匿名、冒名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公示内容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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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
202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