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转发关于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

作者:浏览:时间:2019-12-27

学校有关部门:

现将《关于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转发给你们,请各部门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组织教师申报。

申报要求:

(一)申报日期:2020年3月1日交本子一份(学校审核用);2020年3月16日系统提交完毕。

(二)申请书撰写方式。

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

(三)申请人事项。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项目资金管理的补充通知》、《进一步完善科学基金项目和资金管理的通知》、《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于2020年1月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于2020年1月20日前联系科研处欧喜军老师申请开户),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2. 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请注意:2020年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试点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申请人无需编制项目预算。

3.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实施无纸化申请的项目除外),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申请人应及时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

4. 申请人及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5. 申请人应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以便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能够及时接收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或者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联系人:科研处欧喜军 电话:86908135 15904311826

附件1:关于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

附件2:资金管理办法.zip

科研处

2019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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