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转发吉林省社科办《2026年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作者:浏览:时间:2026-04-16

学校有关部门:

现将吉林省社科规划办公室《2026年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部门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组织教师申报。

一、项目类别

2026年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类别分为10类,分别是: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智库项目)、一般项目、博士青年项目、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暨后期资助项目、马工程专项、思政研究专项、部校共建研究专项、网络文化研究专项、吉林历史文化研究专项和研究基地项目。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需符合《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

1.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吉林历史文化研究专项重点项目申报人应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条件,申报重大项目原则上需主持并完成过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等国家级科研项目或省部级重点以上项目。

2.博士青年项目申报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不能申报博士青年项目),不具有博士学位的申报人年龄不得超过40周岁(1986年4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在读第3年以上博士研究生可以申报博士青年项目。

3.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暨后期资助项目和网络文化研究专项申报人需具有博士学位。

4.马工程专项申报人应为从事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或教育教学的相关人员。

5.思政研究专项申报人应为从事高校思政教育的专职人员或从事课程思政研究的相关人员,每个单位申报数量不得超过5项。

6.吉林历史文化研究专项一般项目的申报人应具有博士学位,从事夫余国高句丽渤海研究方向的在读博士研究生也可以申报一般项目。

7.研究基地项目仅限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成员申报,申报人须具备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条件,年度考核未达标的研究基地不予立项。

8.部校共建研究专项仅限部校共建新闻学院研究人员申报。

三、申报要求

1.申报人可以在符合条件的省社科基金项目不同项目类别中选择不超过2个选题进行申报,每个项目类别限报1个选题,同一选题不得重复申报,但只能立项1项,不得重复立项。

2.正在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和在申报截止日期前完成主体研究任务、达到结项标准的省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可以在符合条件的项目类别中选择1个选题进行申报。

3.在研“省级科研专项”项目达到2项及以上的项目负责人,以及达到1项及以上的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和企业负责人,或已经获得2026年度其他“省级科研专项”立项的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4.申报人需要登录“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办公室”网站(www.jlpopss.gov.cn)“吉林省社科管理系统入口-申报系统”利用个人电子邮箱注册账号并收取验证码(已有账号无需重复注册),经科研处审核后登录申报系统,按要求填报申报数据,并上传《申报书》和《活页》电子版(word版本)后,将系统数据和文本申报材料报送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文本申报材料需填写《申报书》一式3份及《活页》一式6份,系统数据和文本申报材料必须一致。申报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暨后期资助项目的申报人需另外报送纸质申报成果6套(包括成果概要、全书目录、申报书稿、参考文献、查重报告、论文等级证明、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书复印件和答辩决议书复印件等相关材料),申报成果需要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电子版通过刻录光盘的形式报送。

5.系统提交时间:2026年5月5日前;纸制版提交时间:2026年5月6日前(以部门为单位);电子版提交时间:部门为单位于2026年5月7日前将《申报书》《活页》及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993323224@qq.com,文件夹以单位命名,其中《申报书》和《活页》分别设立文件夹,文件以“学科+单位+申报人姓名”命名。

联系人:王 伟 电话:86908063 13341481999

附件:2026年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科 研 处

2026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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