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部门:
为做好2020年度教育部科技统计报表、2020年度科研成果奖励统计、2018-2020年科研业绩考核及奖励绩效统计工作,现对全校教师取得的2020年科研成果进行统计。具体要求如下:
一、科研管理系统成果登记
1.各部门需督促教师按照《科研管理系统填报要求》(附件1)将取得的科研成果及时录入系统并按照要求审核。
2.科技统计报表、科研成果奖励、科研业绩奖励绩效等所采集数据均以科研管理系统登记信息为准。
二、校内经费资助科研成果登记
1.利用科研平台、创新团队、校级科研项目、各级各类项目的配套经费等校内经费资助取得的科研成果进行登记。
2.登记的科研成果包括论文、著作、专利、软件著作权等。
3.成果负责人应如实填报汇总表(见附件2、附件3),凡有教师瞒报、虚报,一经查实,将追回奖励并根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科研业绩考核及奖励绩效发放统计
申报人填写《2018-2020年科研业绩考核及奖励绩效发放统计表》(附件4),科研负责人对本部门每一位教师的《统计表》进行审核、汇总。
四、科研成果奖励
科研处根据科研管理系统中登记信息对2020年度科研成果信息进行统计,并将于12月12日后对科研成果奖励绩效情况进行公示。
其他要求:附件2、附件3、附件4均需上报纸质材料,经科研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12月3日前报科研处成果与转化科(电子版发至250606646@qq.com)。
联系人:任利民 电话:86907150 地点:办公楼317室
科研处
2020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