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转发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推荐国家艺术基金专家的通告》

作者:浏览:时间:2023-03-17

学校有关部门:

现将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推荐国家艺术基金专家的通告》转发给你们,请各部门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组织教师申报。

一、推荐标准

(一)政治立场坚定,政治态度端正,政治表现良好。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 “四个意识 ”,坚定 “四个自信 ”,坚决做到 “两个维护 ”,拥护党的文艺路线方针政策,理论素养高,把关能力强,能够履行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承担资助项目导向管理的职责。

(二)德艺双馨。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清正廉洁,社会声誉良好。

(三)专业性强。艺术专家应是在各自领域取得过突出成就,并且仍然活跃在艺术创作和艺术活动一线的骨干力量;管理专家应是有着丰富管理经验的艺术机构、单位负责同志;财务专家应是在艺术单位从事财务工作、熟悉成本结构的财务专业人员。

(四)遵纪守法。近年来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处分期内的,不予推荐。

(五)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能够参与艺术基金年度项目的咨询、评审、监督和成果运用等工作;掌握使用计算机的基本技能,具备参加通信评审的能力。

推荐专家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原则上不超过 70周岁。

二、申报时间及方式

请于 3月23日(星期四 )前由各部门汇总后将《推荐专家名单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993323224@qq.com。

联系人:王伟 86908063

科研处

2023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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