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转发关于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

作者:浏览:时间:2017-12-14

学校有关部门:

现将《关于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转发给你们,请各部门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组织教师申报。

申 报 日 期: 2018年1月30日。

申 报 要 求:

  (一)申请书撰写方式。

  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

  (二)申请人事项。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和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于2018年1月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于20171220日前联系科研处欧喜军老师申请开户),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2.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

  3.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申请人应及时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

  4.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联 系 人 : 科研处 欧喜军 电话:86908063

附件: 关于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doc

 

科 研 处

                                         2017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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