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部门:
按照《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实施办法(试行)》(吉工师〔2017〕135号)和《关于开展2019年校级创新团队遴选和调整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经各院(部)党政联席会议推荐、科研处初审,学校组织专家对2019年度申报的校级创新团队进行了遴选,同时对部分现有创新团队进行了调整,决定将“专业教育机器人创新团队”等7个创新团队评为校级立项建设创新团队;将“东北地域服装服饰与应用创新团队”等9个创新团队评为校级立项培育创新团队;将“微纳功能材料与应用创新团队”和“中小企业创新管理团队”撤项,现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2019年5月9日至2019年5月1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邮件等形式向科研处反映。
联系电话:0431-86907151 邮箱:369892531@qq.com
科研处
2019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