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转发关于2022年吉林省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创新能力建设)申报指南的通知

作者:浏览:时间:2021-11-05

转发吉林省发展改革委《2022年吉林省预算内基本建设基金(创新能力建设)申报指南》的通知

学校各相关部门:

  现将吉林省发展改革委《2022年吉林省预算内基本建设基金(创新能力建设)申报指南》转发给你们,请各部门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组织教师申报,严格遵守申报时间,逾期不予办理。

一、专项类别

1.自主创新能力建设专项计划:

专项一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条件建设限报3项,仅支持认定以来未安排资金的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能力建设项目,对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的研究开发项目不予支持;

专项二平台科技成果产业化奖补专项限报3项,具体支持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科技成果产业化活动,且签订成果产业化合同、已取得经济效益已经认定的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

2.省级产业创新中心创新能力建设专项:支持传感器制造技术、碳纤维等领域产业创新中心建设,限报1项

3.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专项:支持生物育种、光电信息、生物医药、战略材料领域,限报5项

4.创新创业平台建设专项:国家级“双创”示范基地为国务院认定的“双创”示范基地;省级“双创”示范基地为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信厅、省人社厅等部门联合认定的“双创”示范基地;省级大企业(集团)“双创”平台为省发改委、省工信厅联合认定的“双创”平台。已承担本专项项目的单位,不得再次申报

二、申报程序及时间要求

相关各部门请于2021年11月11日16点下班前将申报材料(包括2022年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2汇总表(申报材料纸质一式两份并附PDF电子文件,附件2汇总表电子版)上交到科研处。


联系人:欧喜军     QQ: 287460790     电话:86908135

附件1:《2022年吉林省预算内基本建设基金(创新能力建设)申报指南的通知》

附件2:项目汇总表

附件3:2022年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

                                           科 研 处

                                      2021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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