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校级重点(建设、规划)学科验收暨重新遴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浏览:时间:2013-04-16

学校各教学单位:
为加强学科建设,提升学科建设整体水平,提升学校办学层次,学校决定对2010年确定的校级重点学科、重点建设学科、重点规划学科进行验收,同时开展校级重点学科申报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校级重点学科的验收
(一)验收对象:2010年经学校批准确立的6个校级重点学科以及3个校级重点建设学科和6个校级重点规划学科。
(二)验收内容:
1.学科建设取得的主要成效,包括研究方向、学术队伍、科学研究等情况。
2.学科立项建设以来,在学科内涵充实和拓展以及建设方面的做法和经验。
二、校级重点学科申报
(一)拟申报校级重点学科,应具备如下条件:
1.建设目标明确,有完整的学科建设发展规划,有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研究方向、学术队伍、科学研究等。
2.研究方向:至少有2个明确稳定的研究方向,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学科发展发挥重要作用,已经形成了一定的社会影响。
3.学科梯队:重点学科学科负责人须具有正高职称,学术带头人(方向负责人)一般应具有正高职称,同一研究方向要具有2名以上副高职称或博士;学术队伍的学历结构、职称结构、年龄结构比较合理;学术队伍中具有硕士学位及以上人员的比例应达60%以上。
4.科学研究:近3年的科研成果至少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三:
(1)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5项以上;(学科负责人至少1项)
(2)作为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5篇以上或重要期刊上发表论文3篇以上;(学科负责人至少1篇)
(3)作为第一作者出版著作、教材2部以上;(学科负责人至少1部著作或教材)
(4)学术队伍成员有充足的科研经费;
(5)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2项以上;(学科负责人至少1项)
(二)拟申报校级重点建设学科,应具备下列条件:
1.研究方向:具有2个明确稳定的研究方向,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学校发展能发挥重要作用,能够形成一定的社会影响。
2.学科梯队:重点学科学科负责人须具有正高职称,学术带头人(方向负责人)一般应具有正高职称,同一研究方向要具有1名以上副高职称或博士;学术队伍的学历结构、职称结构、年龄结构比较合理;学术队伍中具有硕士学位及以上人员比例应达40%以上。
3.科学研究:近3年的科研成果至少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三:
(1)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3项以上;(学科负责人至少1项)
(2)作为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3篇以上或重要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以上;(学科负责人至少1篇)
(3)作为第一作者出版著作、教材1部以上;(学科负责人至少1部)
(4)学术队伍成员有充足的科研经费;
(5)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1项以上;
三、申报材料
1.参加验收学科须填写《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校级重点(建设)学科验收表》(见附件2);重点建设(规划)学科拟申报重点学科及新申报学科须填写《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校级重点(建设)学科申报表》(见附件1),相关表格从学校网站“科学研究—— 重要通知”中下载。
2.各学科于2013年4月28日前将《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校级重点(建设)学科验收表》(见附件2)和《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校级重点(建设)学科申报表》(见附件1)纸质材料一式5份及相关佐证材料一式2份,同时交电子版成果清单。
四、有关事项
1.若一个教学单位申报2个学科,学术队伍成员及科研成果不能兼用。
2.各学科负责人以PPT形式汇报学科建设及学术带头人(方向负责人)情况。汇报时间10分钟,答辩时间5分钟。  

3.本次校级重点学科的建设周期为三年,每年年终进行考核,视完成任务情况,学校安排专项经费进行建设,并给予学科负责人及学术带头人(方向负责人)一定酬劳。

附件1: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重点(建设)学科申报表.doc

附件2: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重点(建设)学科验收表.doc

附件3:校级重点学科建设自评报告提纲.doc

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 科研处 · All Rights Reserved     

邮编:130052   地址:长春市凯旋路30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