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相关单位、部门:
经研究决定,我校拟于2013年5月3日召开2013年学校科研发展基金项目论证会,专家组对申报的材料初审后进行课题答辩,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答辩时间:
2013年5月3日 8:00开始
二、会议地点:
答辩会分三组同时进行,地点分别为:第一实验楼301室(科技类)、711室(社科类一组)、714室(社科类二组)。
三、具体要求:
1.要求项目第一负责人答辩;
2. 答辩形式:每人限时7分钟,其中多媒体演示4分钟,专家提问3分钟;
3.请各项目负责人按答辩顺序时间表准时到会,社科类分两组同时进行,上午全部结束。
四、联系人: 欧喜军 电话:86908063
科研处
201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