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转发《关于发布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的通知

作者:浏览:时间:2020-12-30

学校有关部门:

   现将吉林省社科规划办公室《关于发布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部门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组织教师申报。

   一、项目类别

   2021年度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类别分为9类,分别是:重点项目(智库项目)、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项、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研究专项、一般自选项目、博士和青年扶持项目、研究基地项目、马工程专项、思政研究专项、网络文化研究专项。

   二、申报要求:

   2021年度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作如下限定:

  (1)申报人只能在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类别中选择一类、一个选题进行申报,不得重复申报。

  (2)正在承担国家或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含2021年度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截止日期前结项的,下同),不得申报2021年度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组成员不限。

  (3)在研“省级科研专项”项目达到2项及以上的项目负责人,以及达到1项及以上的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和企业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省级科研专项”是指通过省级财政安排资金(含省级财政统筹使用中央财政资金安排)的,由省直相关部门组织实施的各类省级科技(社科)计划(专项、基金等),采取公开竞争方式择优立项并给予经费资助的科研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省教育厅组织的省高校科研规划专项、省社科院组织的省哲学社会科学智库基金、省科协组织的省科技创新智库专项、省科技厅组织的省科技发展计划等。

  (4)申报人的同一选题不得重复申报,或改头换面多头申报;拟申报或已经申报2021年其他“省级科研专项”的(不含经审核已公布被淘汰的),不得申报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5)申报人需在《申报书》中明确列出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的与本次申报研究内容相关的各级各类科研项目情况(填报2016年以来获得的项目),包括项目名称、资助机构、资助金额、结项情况、研究起止时间等。

  (6)申报人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重复提出申请;申报人不得将本人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在研或已结项的选题再次进行申报;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个项目结项。

 (7)2021年度省社科基金项目《申报书》及《活页》(2020年12月版)。申报书在学校网站首页通知中下载。上述各类项目的申报需填写《申报书》一式3份及《活页》一式6份。申报人不得使用旧有《申报书》及《活页》,违者按作废材料处理。申报人要严格按照《申报书》中的“填表说明”进行如实操作,否则不予受理。

   

   三、申报日期

   五中全会专项和建党百年专项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1月12日,逾期不再受理。除此之外,其他各类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24日,逾期不再受理。同时将《申报书》《活页》及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993323224@qq.com,文件夹以单位命名,其中《申报书》和《活页》分别设立文件夹,文件以“学科+单位+申报人姓名”命名。      

联系人:王 伟      电话:86908063  




附件:

1. 2021年度省社科基金项目申报书

2. 2021年度省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活页

3. 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2021年度项目汇总表

4. 关于发布《吉林省社科基金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定稿)







                                     科  研  处

                                  2020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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