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根据吉林省科学技术协会、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的《吉林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评审与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为做好2017年吉林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
凡在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公开发表、出版的,符合《办法》要求的各类学术论文、学术著作均可申报。学术著作接受著、编著类成果申报,主编类、教材类成果不在评奖范围内。
二、奖项设置
评选根据学术成果的科学性、创新性、应用性,分一、二、三等奖进行综合评定,评定标准详见《办法》。2017年评奖工作坚持竞争择优、宁缺毋滥的原则,计划评选出获奖成果250项左右,其中,一等奖不超过20项,二等奖不超过80项,三等奖不超过150项。
三、工作要求
1.申报的学术成果必须符合学术规范。
2.每位第一申报人只能申报一篇论文或一部著作,请选择最能显示申报人学术思想和水平的代表作进行申报。
3.学术成果的第一申报人应当是主要学术思想的提出者,论文类成果的第一申报人须是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著作类成果的第一申报人须是主要编著者。成果填写所有申报人时,必须遵照原文或原著,不得随意填加或更改排序。
4.已获得过吉林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奖励的论文、著作不能再次申报;同一篇论文或同一部著作只能由一位申报人申报,不得由不同申报人申报。
5.学术成果仅限于国内立项或以国内为主完成的科学研究成果;申报人所在单位必须在吉林省。
6.每项成果只能通过一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渠道重复申报。
7.违反以上要求申报的成果,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
8.参评学术成果的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好备份。
四、工作程序
本次评奖工作采取个人自愿申报、单位评议推荐、评委会综合评审考核、结果公示等自下而上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成果申报及推荐
申报推荐工作通过“吉林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申报评审管理系统”(网址:w.why-e.com.cn/jlnssr,以下简称“网上管理系统”)进行,实行网上受理、书面材料报送相结合的方式。
1.申报采取学校推荐制,省科协不接受个人的直接申报。
2.申报人需向科研处提出报奖申请,获取网上管理系统登录用户,按相关要求进行学术成果信息的填写、提交。
3.由科研处对申报人提交的学术成果进行初步审查、网上推荐。
(二)材料报送及审查
1.由申报人将准备齐全的书面材料报送至科研处,科研处对申报人提交的材料按要求进行形式审查和初审,填写推荐意见和建议等次,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统一报送至评委会办公室,完成申报。
2.经评委会办公室审查合格的成果方可参评。参评成果及学科组分配情况将在“吉林科技网”(网址:www.jlstnet.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参评成果的相关信息需要调整的,需在公示期内向评委会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过期一律不予受理。
(三)评委会评审
评委会以会议与书面评审、集中与分散评审、定性与定量评审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式,通过初评、复议、答辩、终评的程序,完成评审工作,确定拟获奖名单。
(四)社会公示及表彰
最终评审结果将在“吉林科技网”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评审结果生效。评审结果由吉林省科学技术协会、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发文公布,并颁发获奖证书。
五、申报材料
以下所有材料(除原著外)用A4纸打印(复印)一式一份,装订成册:
1.《吉林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评审表》(网上填写,通过评委会办公室资格审核后自动生成,下载并打印),《评审表》倒数第二页“作者单位意见”“推荐单位意见”处盖相应公章;
2.学术论文提供发表刊物的原件或全文复印件;学术著作提供原著一部;
3.若提交外文成果请附中文简介,同时成果题目、每位作者姓名和作者单位要翻译成中文;
4.学术论文需提供正规查新机构出具的引证检索报告,内容包括论文的被检索收录、被引用次数、论文发表时刊物影响因子证明等;
5.项目来源、成果被应用推广、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相关证明;
6.其它需要证明的材料。
六、其它事项
1.申报时间。请我校申报人在2018年1月8日之前完成成果的网上填报工作;书面材料请于2018年1月15日15:00前报送到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2.《办法》、《吉林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申报工作指南》等均可在网上管理系统首页“下载中心”获取。 (网址:w.why-e.com.cn/jlnssr)
3.联系方式。
联系人:任利民
联系电话:86908063
电子信箱:25060664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