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转发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的通知

作者:浏览:时间:2023-04-07

学校有关部门:

现将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转发给你们,请各部门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组织教师申报。

一、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青年项目申请人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5月5日后出生)。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根据研究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学历、学位证书标注日期均须在2023年5月5日之前)。在站博士后人员可申请,其中全脱产博士后须从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请,在职博士后可以从所在工作单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请。

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23年度课题指南》分为综合性选题和各学科选题两个大类。综合性选题为2023年首次设立,目的是鼓励申请人围绕关系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围绕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基础理论问题和前沿学术问题,开展跨学科综合性研究。综合性选题只明确研究主题、范围和方向,申请人须立足选题要求,从不同学科领域、不同研究视角自拟题目进行申报,不得将选题直接作为申报题目。综合性选题申报时,须明确一个主要学科作为申报学科。各学科选题不再区分方向性条目和具体条目,申请人可直接按照选题条目申报,也可选择不同视角、方法对选题条目进行调整。综合性选题和各学科选题均可申报重点项目。申请人也可根据《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结合自身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包括重点项目)。课题名称表述要科学严谨、简明规范,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自选课题与按《课题指南》申报的选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助强度等方面同等对待。

三、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35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20万元。申请人应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详见国家社科基金网站)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完成时限: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3—5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2—3年。

四、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作如下限定:

(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2)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3)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4)申请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同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5)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

五、申报要求

(1)2023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实行网络申报。申请人需登陆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www.nopss.gov.cn/),下载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网络填报版)并填写相关信息,检查内容无误后(申请书第一行出现“您现在可以上传申请书”的提示)通过项目申报系统上传申请书。项目申报系统于4月20日零时开放,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2)为进一步提升我校部级项目的申报质量,提高立项率,本次项目系统提交时间为4月25日,学校将进行初审,审核修改后再次提交直至学校审核通过,学校将于5月3日前系统审核后上报吉林省社科基金办公室。

(3)学校审核通过后申请人需提交纸质版《申请书》一式4份,并确保线上线下《申请书》内容完全一致。《活页》不需提交纸质版。纸制版材料、汇总表及申报书的word版(直接以申报人姓名命名即可)于5月4日前以部门为单位统一交到科研处。

联系人:王 伟 86908063 13341481999 QQ:993323224

附件:《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

科 研 处

2023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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