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转发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的通知

作者:浏览:时间:2021-01-08

学校有关部门:

  现将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21年度课题指南》转发给你们,请各部门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组织教师申报。

  一、课题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不再需要专家书面推荐。青年项目申请人的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1986年3月15日后出生)。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

  二、申报课题的资助额度及完成时限

重点项目35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20万元;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3—5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2—3年。

  三、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作如下限定

 (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2)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3)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4)申请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同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5)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

 四、申报材料

申报人不得使用旧版《申请书》及《活页》、不能随意更改《申请书》中的内容及日期。《申请书》一式6份、《活页》一式6份。提交材料采用“1夹11”方式叠放,即把5份《申请书》和6份《活页》叠放在一起,然后夹在另一份《申请书》原件中。不要把《活页》分别夹在每份《申请书》中。电子版《申请书》(WORD格式)。

 五、截止日期

2021年3月2日。将纸制版材料、汇总表及申报书的word版(直接以申报人姓名命名即可)以部门为单位统一交到科研处。

 联系人:王  伟 86908063    13341481999   QQ:993323224

 附件:《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


                                 科  研  处

                                  2021年1月8日


  • 附件【附件.rar】已下载

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 科研处 · All Rights Reserved     

邮编:130052   地址:长春市凯旋路30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