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有关部门:
现将长春市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2018年度长春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部门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组织教师申报,严格遵守申报时间。
一、申报要求:
1.课题申报者必须要具备副高以上职称或相当于副高以上职称,否则需要提供由两名副高以上职称人员出具的书面推荐意见。
2.正在承担国家或省级各级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正在承担2017年度长春市社科规划办课题的负责人,需同时上交2017年度课题结项材料,否则不得申报;已获本年度长春市社会科学院资助研究项目或长春市其他资助研究项目的,不得申报。
3.每个申请者只能选择1个课题进行申报。申报书填写的具体要求请见附后《项目申请书》中的“填写说明”。
二、申报日期:2018年7月2-3日
三、申报材料:纸质材料一式3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各项目须交
电子文档,各院系需交电子版汇总表。
四、成果形式及研究期限:所有立项课题的最终成果以研究报告为主,需
要在1年内完成(自同意立项之日起计算),不得延期,有在研未结题的不允许申报。
联系人:欧喜军 电话:86908063 邮箱 287460790@qq.com
附件:《2018年度长春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科 研 处
2018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