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现将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认定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组织,认真做好成果认定推荐工作。
说明:
1.根据通知要求,我校申报数量为4项,学校将择优推荐;
2.通知中所指科研成果原则上应为吉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作为支撑的成果,若是没有省教育厅课题,其它纵向课题支撑成果也可申报。
3.需提交优秀成果《申报书》(附件 1、2)《盲评表》(附件 3、4)《科研诚信承诺书》(附件 5)《推荐成果汇总表》(附件 6)等电子版及相关佐证材料扫描PDF电子版(以上材料纸质版同时报科研处)。
4.请各部门于2023年6月19日下班前,以部门为单位上报,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50606646@qq.com。
具体要求详见通知。
联系人:成果与转化科 任利民
电 话:0431-86907150
地 址:凯旋校区办公楼317-1室
科研处
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