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为提升学校科研创新水平,加强校级创新团队建设管理,根据《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实施办法(试行)》(吉工师[2017]135号),经学校研究,决定启动2019年度校级创新团队申报遴选工作,同时对现有创新团队进行调整。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创新团队遴选
(一)申报条件和要求
1.已有在建创新团队的院(部)原则上本次不再支持立项。
2.申报的创新团队须符合《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实施办法(试行)》所列各项基本条件。
(二)遴选程序
1.各院(部)根据学校文件要求组织申报、遴选,经院(部)党政联席会评议后择优推荐。
2.符合推荐条件的申报团队须填写《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创新团队发展计划申请书》,并上报学校科研处。
3.学校科研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创新团队进行评审。
4.通过评审拟立项建设的创新团队,经公示后,学校下发正式文件公布。
5.学校科研处与创新团队负责人签订《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创新团队研究计划任务书》。
二、创新团队调整
因学校机构调整、人事变动,需对现有创新团队撤项的,或对团队负责人和成员变更的,经分院党政联席会议同意后,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学校审核通过后,下发正式文件公布。
三、材料受理与注意事项
1.申报团队须提交《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创新团队发展计划申请书》(附件1)、《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创新团队申报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和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对创新团队进行调整的,须提交调整情况申请说明。纸质材料须加盖所在部门公章。
2.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4月22日。
3.不允许一人同时为两个创新团队的负责人或者核心成员;各团队内人员不能重复交叉。
4.联系人:赖超颖;联系电话:0431-86907151;
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369892531@qq.com 。
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
2019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