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成果转化

关于征集我校科技创新成果的通知

作者:浏览:时间:2023-09-04

各部门:

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征集全省高校科技创新成果的通知》要求,现向全校征集科技创新成果信息,教育厅将对征集的信息通过线上线下方式集中向社会公布,有关事项如下:

一、征集范围

2020年以来我校为主完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基础研究、应用与技术开发科技成果。

二、成果要求

1.成果权属明确。科技成果应具有较高的技术含量和清晰的权属划分,原则上科技成果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科技成果的基本信息(不涉及关键核心技术)可向社会公开,不涉及国家秘密和敏感信息。

2.符合我省需求。成果对标《中共吉林省委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创新型省份建设的意见》《吉林省科学技术发展“十四五”规划》,聚焦我省“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六新产业”、“四新设施”发展急需,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高度契合。

3.成果具有一定成熟度、较好的市场前景,已形成或预期可形成经济、社会效益。

三、有关要求

1.请各部门高度重视,按照要求积极组织,认真做好科技创新成果信息征集工作。学校将定期公布各部门征集成果数量。

2.请各部门分管科研负责人负责此项工作,解读征集报送要求,指导部门教师做好成果信息填报,并于9月8日12:00前统一将《科技成果信息表》(电子版)发至邮箱250606646@qq.com。

3.各部门要建立科技创新成果定期报送机制,从2023年下半年起,每半年(上半年3月10日前、下半年8月10日前)开展一次科技创新成果信息填报工作。学校将分别于3月底前、8月底前定期向省教育厅报送信息,推进我校优秀科技成果推介展示工作,支持我校教师和科研人员,主动对接国家和区域发展战略需求开展科技攻关,加快提升我校科技成果转化能力。

联系人:任利民;联系电话:0431-86907150。

科研处

2023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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