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有关部门:
现将吉林省科技厅《关于开展高新技术成果与企业技术需求对接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组织报送可转化科技成果信息。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技成果的征集范围及要求
(一)科技成果领域。围绕我省汽车、石油化工、新材料、轨道交通、航空航天、高端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新能源、大数据、文化等产业发展技术需求,征集先进制造、新材料、光电子、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科技成果。
(二)科技成果来源。国家和省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研发出的科技成果;获国家级或省级科技奖励的科技成果;获国家专利权并具备转化条件的科技成果;其他具有重大转化前景的科技成果。
(三)存在知识产权纠纷,完成单位、完成人员等方面有争议的科技成果不得申报。
(四)涉密科技成果不得申报。
二、相关要求
各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梳理可转化科技成果,填写《可转化科技成果征集信息表》,于5月26日前将《可转化科技成果征集信息表》电子版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成果与转化科 任利民:0431-86907150 邮 箱:250606646@qq.com
地 址:凯旋校区办公楼317室
科研处
2020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