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位政策依据
学报收取版面费、审理费的上位政策依据是《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学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吉政办发〔2006〕31号)。
其中规定:
省级学术期刊版面费标准为150元/版、审理费标准为不超过100元/篇。
二、校内政策依据
学报收取版面费、审理费的校内政策依据是《〈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学报〉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吉工师字〔2024〕68号)。
其中规定:
第一条 学报收入主要包括版面费、审理费。版面费、审理费应由计划财务处收取,并开具发票。
第六条 版面费收取标准每版不超过150元;不足一个版面的,按照一个版面收取。
第七条 审理费收取标准每篇不超过100元。
第八条 免收版面费、审理费的稿件:本校在校学生、在岗教职工的稿件;特约稿件。